邀请询价招标一般适用于政府采购等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采用该方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这种情况下,货物规格明确,方便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产品,充足的现货和小幅度的价格波动,让询价结果更有参考价值,像常用文具、办公耗材就属于这类。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有些项目因技术要求、特定工艺等原因,只有少数供应商有供货能力,这时采用邀请询价招标,能确保找到合适的供应商。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公开招标成本高会增加采购成本,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而邀请询价招标能在保证采购质量时节省开支。
满足这些条件,采购人可依法采用邀请询价招标。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里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