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要是一个人两次向他人借钱不还,债主是能分两次去法院起诉的。因为每次借钱,实际上都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欠债关系。一旦欠债的人没按说好的还钱,债主的正当利益就受损了,这时债主有权利针对每一个这样的独立欠债事儿,去法院告欠债的人。
2、在实际的法院审理里,法官会逐个查看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像借条怎么签的、钱是怎么给出去的、啥时候还钱等这些事儿都会查。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也就是债主得和这个事儿有直接关系,得清楚知道要告谁,得明确说出自己想要啥、为啥要告,而且这个事儿得是法院能管、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有权力处理的,法院就会接手这个案子。
3、另外,考虑到让打官司的过程更有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债主也能把这两次借钱的事儿合在一起起诉,一起要回自己的钱。不过在写诉求和说明事情的时候,要把两次借钱的情况说清楚。
4、债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和需求,决定是分开告还是一起告,以此来维护自己借出去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