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你描述的情况要分两层看。第一层,舅舅去世无配偶子女,按法定继承,外甥一般不是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除非你母亲(舅舅的兄弟姐妹)也先于舅舅去世,外甥才能代位继承母亲应得份额。第二层,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如果那个外甥又去世,他应继承的份额转给他的继承人(转继承)。你说"立遗嘱给现在的外甥",要分清:遗嘱是被继承人(舅舅)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舅舅没立遗嘱就按法定走;现在能立遗嘱的,是已经取得该遗产、想再传给他人的人。建议把人物关系和死亡先后顺序理清楚,必要时做公证或请律师分析,避免几个外甥之间因份额起争议。继承纠纷时效一般为知道权利受侵害起三年,久拖不决容易证据散失。口说无凭,建议把亲属关系、死亡时间、遗产范围都整理成书面材料再去找律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