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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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现因 原因 致使原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合作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自解除之日起, 原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 元;
3、在合同解除当日,乙方应归还从甲方取得的商业技术秘密资 料及收款收据等相关材料;
4、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商号、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 任何商品标志) ;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店统一品牌形象及品牌标识包装,不 得将标识等形象物或品牌经营权转让他人, 更不得非法许可他人以任 何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