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可能遇到需要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而这里面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典》,提起诉讼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不过要是当事人起诉后又自己撤诉,这会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就得看不同情况了。
要是法院已经把起诉状副本送到了被告手里,或者用口头方式让被告知道了起诉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为啥呢?因为这时候原告通过起诉积极地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且这个主张也让被告知道了。法律设立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就是为了让大家积极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免得被告觉得原告一直不主张权利,就以为这权利不会再被行使了。所以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从送达或者告知被告的那天开始重新算。
但要是法院没有把起诉状副本送到被告手里,也没有用其他办法让被告知道起诉内容,虽然原告有起诉的行为,可他主张权利的想法被告根本不知道。这种时候原告撤诉,就不能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也不会重新计算。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你起诉了又想撤诉,得先确认法院有没有把起诉的事儿告知对方。要是没告知,最好先别撤诉,不然可能就没办法让诉讼时效中断,从而影响你后续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