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要知道,这种合同不能简单当作试用期合同,而是应看作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是有效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要是合同里只约定了试用期,那这个试用期是不作数的,这个期限其实就是劳动合同期限。所以,要是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合同”,那它本质上就是一份三个月的劳动合同。
但要是用人单位本来是想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这么做就不合法了。对于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还签了合同,超过法律规定试用期的那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要是劳动者已经干了超过法定试用期限的时间,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这段时间的赔偿金。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要是发现只有试用期约定,要及时和单位沟通。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约定试用期,避免因为违法操作带来不必要的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