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非必需的奢侈消费一方可以拒绝分担,但已经合理发生的、金额不大的,要求分担也常见获支持。法律上抚养费以满足子女基本需要为原则,具体项目能否主张,法院考虑是否必要、金额是否合理、当地一般消费水平、双方经济能力。通常认可的项目:学费、书本费、校服费、医疗费、基本衣食住行;可能被认定为非必需的:高价课外班、奢侈品、旅游、电子产品、私立学校超额部分。你说的是不是必需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金额小且确为孩子利益支出的,建议分担,别为几百元伤了孩子;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比如上万元的高端培训,可以拒绝并要求按需支付。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列明抚养费包含的项目和分担方式,日后按约定执行,减少争议。已经垫付大额费用的,保留票据,必要时起诉要求对方分担,但法院只支持合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