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行,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想续签,一般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是用人单位还按原来的条件甚至提高条件跟劳动者续签合同,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这种情况除外。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结束了,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不过呢,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已经对工作能力不足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或者给换了工作岗位,可劳动者还是干不好活儿,而且提前就告诉劳动者不续签合同,还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了经济补偿,那这样从程序到实际操作都是合法合规的。
4、要是用人单位不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