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打官司的时候,交通费和诉讼费谁来掏,这俩规则差别挺大。先说交通费,要是想让对方出这笔钱,得在诉讼请求里提出来,而且得有法律依据和证据才行。像在一些侵权纠纷里,因为侵权这事儿,有人为了解决问题、参加诉讼啥的花了交通费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让侵权的一方承担合理的部分。但前提是,得有正式票据之类的证据,能证明这钱花得是真的,而且是必要合理的。
2、诉讼费一般是“败诉的人掏钱”。案子审完了,法院会在判决文书里写明谁来承担诉讼费。要是原告和被告都有一部分赢了、一部分输了,法院会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各自要出多少诉讼费。要是案子最后是调解解决的,或者当事人申请撤案,诉讼费能减半,一般是双方商量着怎么分担。要是案子用简易程序审的,诉讼费也减半。
总体来讲,交通费谁承担得看具体案子和证据;诉讼费大多是败诉方给,但也有不少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