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这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实现。
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补偿或赔偿金的案子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决先予执行然后移送法院。不过,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是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要是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还可以不用提供担保。
按照《民事诉讼法》,劳动仲裁阶段当事人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时,利害关系人怕不马上申请保全,合法权益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就可以在仲裁前提起申请。申请得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申请人还得提供担保,不提供法院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要在48小时内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就得立刻执行。要是申请人在法院保全后30天内不依法申请仲裁,法院会解除保全。大家在劳动仲裁时合理运用这些规定,能更好保障自身权益,遇到复杂情况也可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