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对于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信用卡债务是否要偿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共同决定产生的,按照《民法典》,这就算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卡是女方名下的,离婚时男方也得一起还。就像家庭日常开销、孩子上学费用、房子装修费用等用这张卡付的,男方就得和女方一起还钱。
但如果信用卡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花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男方也不知道,钱也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那一般就算女方个人债务,离婚时男方不用还。比如女方用卡买奢侈品自己用,或者个人投资但赚的钱没用到家里,这些就都是女方个人债务。
在实际中,如果债权人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由他们来证明。所以离婚时,一定要明确债务到底属于哪类。要是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商量,商量不通还能去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