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单位欠付工资或者没按规定缴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走合法路径维护自身法定权益,不用怕和单位对峙。手头留存的劳动合同、日常工资到账的银行明细、日常上下班的考勤签到记录,都是主张欠薪权益的核心凭证,带着这些材料直接找属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相关部门会要求单位在指定期限内结清拖欠的劳动报酬,要是单位过了期限还拖着不付,劳动者还能额外要求单位加付对应的赔偿金。也可以直接前往自己实际提供劳动的地点,或是单位注册登记地对应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要求裁决单位付清欠发的全部工资,要是因为单位的违规行为选择离职,还能同步主张对应经济补偿,对仲裁给出的裁决结果不认可的,只要在收到裁决文书当天起算的十五天内,去往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
社保缴纳的相关权益直接对应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要求,单位从用工当天算起的三十天内,就必须给新入职职工完成社保登记手续,要是一直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不用走仲裁程序,直接找属地社保行政部门或者社保费用征收机构反馈情况,相关部门会要求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补缴或者补足欠缴的费用,单位过了期限还是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会对其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补缴的争议本身不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内,直接找对应社保主管部门反馈,处理效率会高很多。
平时工作里就要有意识留存好各类用工相关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每月发薪的纸质或电子工资条、日常考勤的各类记录、能查到的自身社保缴费记录,这些材料能在维权的时候省去很多核对事实的麻烦,不用额外耗费精力补充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