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遭遇单位逼迫离职,该拿的赔偿金被拖着不给,直接按以下步骤走就能依法要回钱。
第一时间把所有关键材料整理留存好,包括劳动合同,日常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上班打卡的凭证,单位明示或暗示逼你走的聊天记录,书面通知,录音,还有最后开的离职证明。这些材料要能同时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离职完全不是出于个人自愿。
拿着备齐的材料先找单位对接,核算清楚应得的赔偿数额,计算规则是每工作满一年对应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算,单位违法逼迫离职的话,要按上述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双方谈妥之后必须签纸质的兑付协议,把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写清楚。
协商不成的,直接去单位实际经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和全部证据,由劳动监察督促单位在限定期限内结清款项,超出期限还没付的,你还能额外主张加付的赔偿金。
如果投诉没得到反馈,从你正式离职当天算起的一年有效期内,提交材料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明确提出要求单位支付被迫离职对应的补偿或赔偿金。仲裁结果生效后单位依然拒不执行,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