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还在还贷款的房子,最先要尊重双方的自主意愿,只要协商出来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可以写进离婚协议里。你可以直接约定房子归某一方所有,剩下没还完的贷款由这一方接着偿还,同时按照当下房子的市场价值减去还没还的贷款本金,算出实际的净值,拿出净值的一半给另一方作为补偿。要是两个人都想要这套房子,也可以协商用共同竞价的方式,谁出的价高谁拿房,直接按照自己报出的竞价总额的一半给对方补钱,之后的剩余贷款也全部由拿房的人承担。
如果两个人谈不出统一方案,就得先捋清楚这套房子的实际属性。要是结婚后两个人一起出钱买的,这套房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没还完的贷款也是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分割的时候会按照顾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还有婚姻里没有过错的一方的倾向来划定比例。要是其中一方结婚前就掏了首付,房产证只写了首付方的名字,结婚后两个人一起还的贷款,这套房通常会直接判定归当初掏首付的那一方所有,剩下的贷款也由他接着还,只需要把婚内两个人一起还的贷款部分,还有这部分房款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算清楚之后折成现金补给另一方。
还没还完贷款的房子通常都押给了银行,抵押没解除之前根本没法直接办产权更名手续。你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别图省事只写房子归谁,要把还完贷款之后多少天之内配合对方办过户的时间节点写清楚,要是有人拖着不配合过户该承担多少金额的违约赔偿,把这些内容都落到纸面上,后面就算有纠纷也能直接拿着协议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