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被公司逼着离职,还碰上工资没按约定足额发放的情况,你完全可以从两个维度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用吃哑巴亏。
第一是要回欠发的工资差额。按照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单位本该按时全额给你发劳动报酬,少发部分你完全有权利要求补齐。你可以先直接找单位人事或负责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去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劳动部门查实后会要求单位限期付清欠薪,要是单位超期还不给,会被责令额外支付欠付金额五成到一倍的赔偿金。
第二是索要对应经济补偿。因为单位欠薪你才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你在这家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干不满六个月的就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用来算基数的月工资,不是你到手的实发数,而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含计时计件收入、各类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你一定要提前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能证明欠薪的材料,还有你当时提交的被迫离职书面通知这类证据,后续可以走劳动仲裁程序完整主张上述两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