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商定把房子给到子女,很多人以为只要口头说好就万事大吉,实际上要走完合法流程才能真正把房子落到自己名下,避免后续出现扯皮纠纷。
如果相关约定写在父母的离婚协议里,要把房屋的具体地址、实际面积、明确的赠与意愿、最晚过户时间和违约之后的责任都写清楚,父母双方都要签字确认,这份协议还要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要是单独签赠与文件,就需要父母双方和子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有条件的可以去做公证,后续遇到争议的时候这份文件的证明效力会更强。
拿到所有材料之前先摸清楚房子的真实状态,确认这套房是不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有没有没还完的贷款、抵押或者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要是房子还背着没结清的按揭,得先把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或者和放款银行协商把后续还款人变更成子女,没把这些限制条件清除之前,根本没法正常办过户手续。
等所有过户前置条件都满足后,三方一起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父母的离婚证明、之前签好的相关协议、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转移登记申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房产这类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只有在完成官方登记之后才正式生效,没走完过户流程的话,子女从法律层面还没真正拿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近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现行政策申请免交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几十元的不动产登记工本费,具体的缴费比例和办理要求,以当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和税务部门的公示规则为准。
要是这套房子本来就属于父母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另一方同意,由产权人单独作出赠与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共同房产,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一致同意,不能由某一方私自决定把房子送出去,不然很容易因为无权处分的问题,导致整个赠与行为从法律层面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