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离婚协议财产认定,同时符合意思自治、合法性两个标准。
有效成立的离婚协议,要满足这些条件。双方在自愿、平等状态下协商签订。协议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后正式生效。生效后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
财产分割的划定范围,仅覆盖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纳入本次分割范畴。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未明确只归一方的继承或受赠财产。个人财产具体包含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明确只归一方的赠与或继承财产。
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是存在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权益受损的一方,可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对应部分的共同财产。
协议存在未约定内容,或是约定内容不明确的情况,比如涉及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不宜直接判决该房屋的归属。相关当事人需待房屋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提起诉讼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