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任职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不用慌,你有权拿到法定的经济补偿金,这项权益有明确法律依据支撑。
企业被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后,双方的劳动合同直接法定终止,企业必须向在岗员工支付对应经济补偿,不存在以破产为借口拒付的合法空间。
补偿核算直接按你在这家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做满一整年就额外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直接按整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这里用到的月工资基数,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你拿到手的全部货币收入平均值,涵盖基础计时计件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不只是基本工资一项。如果你的月均薪资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就按社平工资三倍的标准封顶计算,对应的补偿发放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应得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抚恤待遇,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以及这笔经济补偿金,都属于破产财产里的优先清偿部分。排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比普通债权享有优先兑付的资格。
即便破产企业现有资产没法覆盖所有对外债务,员工补偿依旧要按这个优先顺位先安排兑付。哪怕最后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仍有缺口,企业原本要承担的补偿支付义务也不会直接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