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行民事法律规则来看,家暴是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不需要当事人反复多次提起离婚诉讼才能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对应条款内容,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法院会先开展调解工作,核实双方的矛盾根源与修复可能性,只要查实存在家暴行为且确认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转圜空间,就会直接出具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不会设置额外的诉讼门槛拖慢离婚流程。
想要让法院认定家暴事实,当事人要注意留存各类能佐证伤害发生的材料,比如向警方报案后的接警回执、公安机关针对施暴者出具的书面告诫文书,医院的就诊病历、伤情检查单据,伤情鉴定机构出具的对应报告,施暴者此前写下的不再动手的保证书或者悔过字条,记录冲突过程的影音素材、双方沟通的聊天对话记录,知晓事件经过的第三方出具的证言,社区居委会或者妇联组织参与调解时留存的相关记录,施暴者发来的带有恐吓威胁内容的文字信息都可以作为佐证材料。如果没有留存足够的对应证据,家暴事实不会被法院认定,首次离婚诉求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
遭遇家暴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还可以额外提出两项合法诉求,一项是针对自身受到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同时主张物质层面的医药费等支出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另一项是在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因为对方有家暴行为属于明确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形,己方会得到法律层面的倾向性保护,法院通常会把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判归无过错的一方。
遭遇家暴的当下不要隐忍,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留存官方记录,伤势严重的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保留诊疗凭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要求施暴者远离自己和近亲属,从根源上避免后续再受到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