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存在自主选法庭或法院的空间。法庭是法院的内部派出机构,不属于独立于法院的审判主体,二者并非并列选项。
走离婚诉讼程序,不存在绕过法院直接去法庭办理的通道。一审婚姻家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双方住所地距离基层法院城区办公点较远的,可就近选择法院派驻的人民法庭提交立案材料。法庭的审理流程、裁判标准,和法院本部完全一致。
协议离婚场景下,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全部达成一致,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进入法院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场景下,双方无法就前述事项协商一致,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可直接联系辖区内的派出人民法庭,办理立案、开庭等相关手续。
双方能协商一致的,优先走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流程。该流程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更低,办理周期更短。协商不成必须走诉讼程序的,结合自身居住位置,选择就近的基层人民法院本部或所属派出人民法庭提交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