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合法途径分为两类,对应不同法定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适用双方均自愿的场景。
双方需持有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证明。
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愿。
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置等全部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双方完成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要求,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启动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提出离婚的场景。
存在一方想离婚,另一方明确不同意的情况,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形成统一意见。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判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修复可能性。
经调解无效,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持续同居。
夫妻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经多次劝导仍不改正。
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时间满二年。
存在其他客观事实,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夫妻一方经法定程序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程序存在特殊限制条款。
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法院经审查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前述限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