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把共有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核心操作不能乱走,避开几个关键坑能省掉大量不必要的纠纷。
先把前置准备做足,双方先签好书面离婚协议,房产归谁、具体过户时限、反悔不配合要承担什么责任,全部写清楚,不能出现模糊表述。之后两个人一起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不动产权属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离婚析产登记。如果房子还在还房贷处于抵押状态,要先拿到贷款银行的同意,或是提前把剩余贷款结清解除抵押,不然没办法直接办过户。
哪怕离婚协议写得再清楚,只要没完成不动产登记,房产的物权变动就不算正式生效,对方私下把房子转卖或者抵押给第三方的风险一直存在。如果对方事后耍赖不肯配合过户,直接拿着备案的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拿到生效的裁判文书之后可以自己单独去办过户,不用对方到场。如果当初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归属的表述模棱两可,后续大概率会出现共有物分割的纠纷,处理起来耗时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