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用人单位没和去世的职工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会阻碍家属拿到对应的工亡相关赔付,这一判定的核心支撑来自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法规要求,所有法定赔付责任完全由实际用工的主体全部承担。
1、丧葬类补助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开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标准,直接按六个月的总额一次性核算发放。
2、针对需要靠去世职工生前赚钱供养、本身没有谋生能力的家属发放的长期生活补助,对应职工生前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按比例折算,去世职工的配偶每个月能拿到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的标准发放,要是对应亲属是独居的无收入老人或者没父母照料的孤儿,在原有对应比例的基础上再上浮百分之十,所有亲属每月领到的这类补助加起来,不能超过去世职工生前每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
3、一次性发放的大额工亡补助,核算标准直接参照全国统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按二十倍的总额一次性发放。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家属可以先把能证明死者和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材料整理齐全,日常刷脸打卡或者签到的记录、单位打工资的转账流水、一同干活的其他同事出具的书面说明、佩戴的带有单位标识的工作牌都属于这类有效材料,带着这些材料到属地负责社保工伤认定的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走完法定流程确认属于工亡范畴后,要是单位压根没给死者上过工伤保险,所有赔付开销全部由单位自行全额支付。要是单位拖着不肯给钱或者直接拒绝履行赔付义务,家属可以直接向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通过正规仲裁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当下不少小微企业用工时图省事跳过签合同、缴社保的环节,后续一旦出现工亡类的极端用工风险,需要承担的赔付成本远高于合规用工的常规支出,这类用工不合规的隐患正在逐步被更细化的用工监管体系覆盖,后续这类刻意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还可能触发更多关联的信用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