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时长由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决定,和双方结婚年限无关联。
选择协议离婚的,流程节点清晰明确。当事人要先准备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申请后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意一方提出撤回申请,登记程序直接终止。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逾期未到场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自动失效。整个协议离婚流程最少耗时三十天,最长不会超过六十天。
选择诉讼离婚的,流程时长根据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确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当事人可向管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正常审结周期为六个月。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周期的,实际耗时会超过六个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结周期为三个月。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