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你能主张离婚经济补助,核心要满足两类现实情况,要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因为带孩子、照顾家里老人、帮另一方处理工作相关的事务,付出了远超常规的家庭劳务,要么是离婚之后你名下分到的所有财产和个人积蓄,连当地最基本的日常开销都覆盖不了,比如名下没有任何能住的房产,长期靠低保维持生活这类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你主张补助的另一方必须有对应的负担能力,如果对方自己的收入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撑不住,你的这项诉求也不会被支持。
提出补助诉求不用直接就走诉讼流程,可以先和对方坐下来商量具体的方案,比如对方打算给多少补助、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打款、多长时间能全部结清,这些细节都谈妥之后,一定要把所有约定的内容清清楚楚写进正式的离婚协议里,等两个人办完离婚登记手续,这份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对方要是之后不肯按约定给钱,你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去主张权益。
要是双方谈不到一致的结果,你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一并把经济补助的诉求提出来。准备起诉材料的时候要提前攒好两类证据,一类是能证明你生活确实困难的材料,比如低保证明、无房的不动产查询记录、你的日常收入流水,或是长期患病需要大额医疗开支的诊断记录,另一类是能证明对方有负担能力的材料,比如对方的工资流水、名下的房产车辆登记信息,提交之后法院会结合你们两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当地日常消费的平均水平,还有后续子女可能产生的抚养开支,最终敲定合理的补助金额和支付方式。
还有个很容易被忽略的时间要求,这项经济补助的主张必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提出来,正式办完离婚之后再单独追要这项补助,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你提出的金额也不能脱离实际漫天要价,法院最终的判决都会贴合你们双方的真实情况,做出公平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