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法有按月长期享受和一次性享受,具体如下:
1、1-6 级伤残依次分别为 :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