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宜发生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等。五临边是指深度超过2的槽、坑、沟的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楼梯口的梯段边;尚未安装的栏板、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临边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坠落伤人的重要部位。
2、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事故方案,并监督实施。
3、施工单位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预防工作。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