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有谁主张的具体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不是指双方同时故意签定此地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广义解释:一是公权利意义上的国家利益,就是纯粹的国家利益二是国有企业的利益,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因此才有这样的结论三是社会公共利益。狭义解释公权利意义上的国家利益,就是纯粹的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是指合同的内容,损害国家利益。如,一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走私货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