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已经签过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能否要求企业二倍赔偿,适用什么法规?

帮助10人 2.4k浏览 匿名 2018-04-24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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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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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决引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企业工作签订两次合同未签第三次合同,还在企业工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二倍的工资)的情形不相符,,应视为双方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故对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不支持。仲裁裁决是否有违劳动合同法。
    第三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可以耍求企业二倍工资赔偿
    全文
    10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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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第三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也可以,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文
    14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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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工资是额外三倍吗
是的,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4条明确规定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意是"另外支付",因法定休假日属有薪日,故加上本数,工作一日实际得4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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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融资的10种方法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进程中,往往会依赖于民间资本的融资策略。
这类方法通常通过支付较高利息的方式吸引潜在借款者以解决当前的资金需求紧迫问题。
然而,由于金融立法对于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并未作出明确区分,因此,企业在采用此类融资方式时极易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风险之中。
2.除了上述提到的民间筹资外,另一种常用的融资途径即为欺诈性贷款。
具体来说,便是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以及担保条款等手段,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银行贷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非正常手段往往只能暂时缓解资金压力,从根本上来看却如同饮鸩止渴,在实施过程中便已埋下了潜在的法律纠纷隐患。
一旦涉及诉讼,只要银行采取司法行动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将立即面临严重的经济困境。
3.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可能会误用融资工具,例如过度追求虚幻的规模扩张或进行具有投机性质的投资决策,甚至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抵押再融资。
一旦资金链条出现断裂,整个企业将可能迅速崩溃瓦解。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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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缴费基数有几个档次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广州市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档次或差别的区分。
无论是户口性质,还是个人身份和性别的差异,所有参保人所需要承担的保费额度,均依据其相对应的缴费基础与比例来确定。
具体而言,关于年度内用人单位及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设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项的上限为24930元人民币,而下限则相应为4588元人民币;
同时,包括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在内的总体缴费上限被设定为28368元人民币,而下限则为5674元人民币。
对于特定人员的工伤保险,其缴费上限同样为24930元人民币,而下限则为4986元人民币。
至于失业保险,其缴费上限为36072元人民币,而下限则为2300元人民币。
在上述缴费基数设定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到,用人单位及员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时所需承担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首先是养老保险,其中单位需承担14%的比例,而员工则需承担8%的比例;
其次是医疗保险,单位需承担6.85%的比例,而员工则需承担2%的比例;
再次是失业保险,单位需承担0.32%、0.48%、0.8%三个不同档次的比例,而员工则需承担0.2%的比例;
最后是工伤保险,单位需承担0.2%至1.2%七个不同档次的比例,而员工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对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士来说,他们的缴费基数设定及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首先是养老保险,其缴费上限为24930元人民币,而下限则为4588元人民币;
其次是医疗保险,其缴费金额为7214元人民币;
最后是失业保险,其缴费上限为36072元人民币,而下限则为2300元人民币。
在缴费比例方面,灵活就业人员需承担的养老保险比例为20%,医疗保险比例为8%,失业保险比例为1%。
法律依据: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
(一)养老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同调整为按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劳动者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
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专户管理;
(二)工伤保险基金:
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三)失业保险基金:
按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四)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另行制定。
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遵循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右脚第二跖骨骨折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工人如遭受右侧足部第
三、四跖骨发生骨折的情况,可被评定为最低等级——十级伤残;
若是因伤情影响到足弓功能正常发挥者,则可能晋升至九级伤残。
除了在工伤医疗以及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工伤这两个期间内依法享有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外,还能享受到如下额外的补偿和优待:
首先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给工人一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金额相当于七个月(对于九级伤残而言,这个期限会延长至九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
其次是当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将再次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也需按照规定指定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其具体的发放标准将根据所在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都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并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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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工资是额外三倍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三倍工资是额外三倍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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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何特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人们常常能够接触到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这类企业形式,然而却鲜见于另一类合伙企业形式——即“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这种合伙企业通常是指那些依靠专业知识与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企业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
首先,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位合伙人或多位合伙人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产生债务,那么他们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而其余合伙人仅需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所占有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对于合伙人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并非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发的合伙企业债务及其他债务,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再次,若合伙人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产生债务,且以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之后,该合伙人还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并办理职业保险。
综上所述,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主要适用于诸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领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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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位继承人如何裁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的法律条款,第二顺位继承人主要涵盖以下人员群体:
即配偶一方、兄弟姊妹及其后代,以及祖父祖母等直系亲属。
当遗产继承情况发生时,
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有资格继承遗产。
换言之,第二顺位继承人仅在被继承人无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或合法遗嘱指定的情况下,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或者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生育津贴能领几次
[律师回复] 解析:
生育津贴具备多次领取的可能性。
关于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在孕妇妊娠之后,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所在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处提出申请,并由该专业人士协助完成生育保险就医程序登记,从而明确确定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的医疗机构;
其次,孕妇还需要同步做好准生证明的办理手续;
最后,孕妇在生育过程中须将先前办理的就医登记表格带至指定的医院,以便社保局与医院在核实信息后顺利进行结算。
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各项条件,那么生育津贴便有可能实现多次领取。
生育津贴是指对于职业女性在生育期间由于离开工作岗位而导致的生活费用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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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如果是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赔偿的。如果是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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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冷静期过后男方耍赖不去签字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欲撤销向婚姻登记机构所提出的离婚申请,可依法采取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在30个自然日内,如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赴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则该申请会被视为自动撤销;
其次,即使在经过了30天的冷静思考期间之后,仍有一方坚持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必须前往民政部门再次进行相关登记手续以领取离婚证书。
另外,倘若双方未能就诸如离婚这类重大事项达成共识或协议,他们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实其夫妇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人民法院接到离婚纠纷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次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会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这类状况引起的不良后果较为突出,那么当事人的陈述便很有可能被视为虚假证据。
当前后两次陈述存在明显不符之处时,当事人的陈述便很可能被认定为伪证。
然而,若此种行为情节较轻、危害程度有限,则可通过批评教育来予以纠正。
反之,如伪证并未导致严重后果,相关人员可能需承担罚款甚至拘留等法律责任。
倘若此类行为情节恶劣,那么其行为人很有可能将会面临刑事指控。
在记录笔录的机构(例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提起诉讼之时,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会对受害者进行详细询问或者核实相关信息。
在此过程中,受害者的陈述并不足以单独作为关键证据,必须与其它证据相互验证,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初创企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股东行权过程中,如若发生权力滥用的现象,将会带来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潜在损害威胁;
(二)与此同时,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引发各种类型的经营行为风险;
(三)尤其是当遇到企业无法按时履行到期债务责任,以及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本金已无法满足抵御负债损失之需时,便有可能触发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风险源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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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物清偿合同的签订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代物清偿合同的签订条件是:有债的关系、有当事人的合意、具体给付的形态等,具体情况下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才可以签订代物清偿合同,具体的条款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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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人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规定,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两类,其构成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
所谓法人,乃是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并履行相应的民事权责的实体组织。
接下来,我们将比较这两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差异性:
首先,在责任承担方面,合伙企业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则仅需承担有限责任;
其次,在税收缴纳方面,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合伙企业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属于企业组织形式中的一种,而公司则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被执行的房子与别人签订合同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形下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辨析。
在这一过程中,需考虑到如下三种常见情形:
首先,若第三方已按约全额支付款项,并且实质性地占据了该不动产,虽然尚未办理完毕所有权变更手续,但是若第三方向来为善意取得者,则此类买卖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强制措施;
其次,若卖方故意隐瞒相关事实真相,导致房产未能完成过户手续,那么此种情况下的买卖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因为这种通过欺诈手段达成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若买卖双方恶意串通,共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从而损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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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辞职的。员工与单位无论是第几次签署劳动合同,员工都是有辞职的权力的,只需要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即可,之后按照公司的相应流程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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