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精心施工,认真负责,质量要求: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00 (小写)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体现装饰效果,合理利用资源,如遇材料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可对相应装饰预算总金额进行浮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2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 六、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总工程款的40%,即合同签订之日起 支付壹万伍仟贰佰元。 第二次 总工程款的50% ,即腻子工开工之前 支付壹万玖仟元。 第三次 总工程款的10% ,即保洁工程结束 支付叁仟捌佰元。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 2010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0
年 7
月
31日止。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1年,终身维护。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