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汽车,保险合同无效条款是一是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无效。《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除了在保险合同中予以醒目提示外,还应将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和解释。
二是显失公平,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