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即是有效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