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问题揭秘专利转让行业有何内涵我的回答如下收到专利申请授权和办理登记通知书后,如果进行专利权转让的,其办理程序如下:
1,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权利转让协议书,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后发出变更合格通知书
3,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后第一年度年费和印花税
4,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专利证书,寄送给新的专利权人人(有代理的话寄给代理机构),证书记载的专利权人为变更后的专利权人。
如果在收到著录项目变更合格通知书之前缴纳了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印花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会进入证书制作程序,这样制作出来的证书就是转让前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名称,而专利证书只颁发一次,颁发后除非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错误可以更换,因变更专利权人是不能更换专利证书的。
已经发了载有原专利权人名称的专利证书后,新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弥补缺憾,就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一个专利登记薄副本,该副本上记载有专利权转让的信息,包括变更前专利权人,变更后专利权人,变更生效日期等等,这样,在新的专利权人使用时,可以一并出示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薄,即证明该专利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