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务员有权提出复核和申诉的范围
1.处分。本法规定的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公务员对本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诉。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辞退是机关依法解除与公务员任用关系的行为。公务员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可以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公务员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也可以提出复核或申诉。辞退和取消录用都是解除公务员与机关的任用关系。
3.降职。降职就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本法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由于定期考核的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等的依据。如果被评为不称职,就会影响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的晋升,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就可以被辞退,对公务员的权利影响较大。
5.免职。免职就是免除公务员担任的现任职务。包括二种情形:一种是正常的免,如公务员转换职位任职、调离原工作岗位等,都需要办理免职手续。还有一种免职是因公务员的过错或不当而免职,如不胜任工作、工作失误等。公务员对免职提出复核或申诉,一般是就后一种情形进行的。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的。辞职就是公务员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公职。除法定不得辞退或提前退休的情形外,任免机关应当准许公务员辞职或者提前退休,因为这是公务员选择职业的自由。如果任免机关不批准公务员辞职或不按规定批准公务员提前退休,公务员就可以提出复核申请或向上级机关申诉。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是国家为公务员提供的物质生活保障,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这项是指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务员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