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个人原因离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建议
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天以书面方式告知单位主 管,单位需要为其办理的离职手续如下: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由单位填写职工《劳动手册》 , 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 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 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上是对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需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