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转让后产品被模仿侵权的回答为(1)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请聘请专业的专利代理人进行此项工作。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先用权抗辩
专利法(2008版)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这就是先用权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先使用人就一项发明创造所作的工业投资不致于造成浪费。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先用权。
(3)无效不掉,又没有先用权抗辩的条件,和对方协商和解吧
在自己理亏的情况下,最明智的解决方法就是和对方谈判,并争取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