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行政复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告知书、答复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负责人审签制度。
2、创新案件审理方式。优化办案流程,推行简易程序,从宽把握受理条件,充分保护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最大努力帮助申请人解决问题,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等案情简单的案件,尽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从快化解行政争议。对复杂、疑难、群体性案件开展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协调调解,多管齐下,公平公正办理每起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3、完善各项监督指导制度。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和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以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应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力求审结一案理顺一片,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工作积极推进。2013年10月,该市印发《应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城政办发〔2013〕57号)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后,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运行机制顺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