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要知道行政复议的权利必须交代吗,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权利
(一)复议管辖的选择权。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 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 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 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复议申请形式的选择权。申请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三)申请复议内容的选择权。申请人既可以单独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 议,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
(四)行政赔偿请求权。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 求;
(五)撤回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六)查阅材料权。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 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