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一项法律义务,不论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维持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都必须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也同样发生行政强制执行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模式。第
一,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模式适用的前提,主要是提出执行申请的行政机关自己没有强制执行权。第
二,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这种模式,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复议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规定。是针对行政复议机关的下列三种违法行为: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做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