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想要申请行政复议,我想问一下那个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的问题

帮助10人 2.2k浏览 #行政类 匿名 2018-04-30 贵州黔东南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 云端法律顾问
    云端法律顾问
    75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对于你问的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的问题,在政复议属于行政法的范围,但是它属于一种行政程序,诉讼双方是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涉及复议申请人和复议机关,由法院主导;而行政诉讼是一种涉及法院的司法程序。行政复议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法院居中判决。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选择进入诉讼程序,是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进行救济的一种行政手段
    全文
    10 2018-04-30
  • 黔东南优选法务
    黔东南优选法务
    评分5.0 “态度非常好”
    咨询我
    您好!关于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的问题,一般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主要体现为:
    1. 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 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
    3. 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4. 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 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
    3. 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
    4. 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
    全文
    13 2018-04-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请问一下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的问题
一键咨询
  • 177****3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81****20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99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74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9w浏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9w浏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9w浏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9w浏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2.目的和作用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虽有诸多共同点,但毕竟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后者是人民,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3.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也就是说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仅就行政案件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不传唤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或其他复议参加人到庭,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而行政诉讼一般不实行书面审理制度,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相互答辩。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一般不得再请求复议;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4.9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