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生育津贴是怎样发放2018年这个问题的内容如下: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的产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15天。
(3)怀孕满16周流产的,42天。
(二)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具体支付期限为: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3)结扎输卵管的,21天。
(4)结扎输精管的,7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期间和增加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