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一经作出,并作了公证,这个行为就结束了,产生的是一种法律状态,即继承权的消灭,因此不受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限制。
2、应当在继承开始之后到遗产处理完毕这段时间办理。如果继承开始之前的话,继承权尚未真正形成,放弃是没有效力的,分配以后的话,继承权已经行使完毕,也没有效力了。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的意思的真实表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这后,遗产处理之前有书面或口头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做出决定。
4、没有时间限制的。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这后,遗产处理这前用书面或口头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