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是: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2.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是有错必纠,这就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并且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3.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需要行政相对人提起或申请,但:
行政诉讼的不告不理,既包括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进行审查,也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只能在当事人讼诉请求范围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而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提起复议的,复议机关全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不仅审查合法性,而且审查合理性,其审查范围可以超出申请人申请复议的事项范围。即不申请(的事项)也可以审查,这属于全面审查。
但是现实中,一般复议机关不会进行全面审查,除非具体行政行为确实错得离谱,存在重大瑕疵,一般的小问题,复议机关都不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