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条款》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种: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你问的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保险人)按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必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机动车辆险的投保人,必须是对机动车辆具有保险利益的人。通常是指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租用人以及代管人等。
2、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损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
3、车损险主要保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其投保费用按照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或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来计算;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事故中第三者的损失,车主一般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八个档次进行选择。所以在车辆全险费用里,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的费用占的比例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