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金额的给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其中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4.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