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险
(一)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仲裁或诉讼费用、每次事故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每次事故第三者意外医疗赔偿限额、每次事故第三者财产直接损毁的赔偿限额
(二)基准费率
车辆类型
基准费率
自行车
0.5‰—3‰
人力三轮车
0.8‰—5‰
电动自行车
1‰—6‰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1.5‰—7‰
畜力车
2‰—8‰
其他
0.5‰—8‰
(三)费率调整系数
项目
评估内容
系数值
历年赔付情况
被保险人历年事故损失情况、次数、程度
0.7—1.3
投保车辆数量
一次投保车辆的数量
0.6—1.0
使用性质
车辆营运或非营运
非营运:0.5、营运:1.0
注:上述费率调整系数采用连乘
(四)保费计算公式
险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基准费率×费率调整系数乘积
二、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
(一)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经济赔偿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施救费用限额
(二)基准费率
车辆类型
基准费率
自行车
0.4‰—2‰
人力三轮车
0.7‰—3‰
电动自行车
0.9‰—4‰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1.2‰—5‰
畜力车
1.8‰—6‰
其他
0.4‰—7‰
(三)费率调整系数
项目
评估内容
系数值
历年赔付情况
被保险人历年事故损失情况、次数、程度
0.7—1.3
投保车辆数量
一次投保车辆的数量
0.6—1.0
使用性质
车辆营运或非营运
非营运:0.5、营运:1.0
注:上述费率调整系数采用连乘
(四)保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基准费率×率费率调整系数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