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对方不履行义务的12个月内,你可以每隔11月申请执行一次,这样可以减少申请次数,注意千万不要超过12个月。当然你仍然可以在男方反复拖欠时,每次都反复申请执行一次。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