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需要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而目前市场上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均对保险责任进行了约定,即商业三者险只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确定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显然需要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民事赔偿比例进行明确,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即与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比例相一致。比如甲乙两车相撞,双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及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甲方的损失为修车费8000元,那么在甲乙负同等责任的情形下,甲方可以从对方当事人处得到多少钱的赔偿呢?是4000元、5000元还是8000元呢?答案是5000元。甲方可以首先从乙方车辆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获得2000元的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从乙方车辆的商业三者险中获得3000元的赔偿,最终甲方从对方当事人处总共获得了5000元的赔偿。而另外3000元的修车费,因为甲方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所以应当由甲方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比例是怎样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