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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前不久想要转让土地,但他对其中的一些事情不太了解,所以想问问大家关于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的呢

帮助10人 2.2k浏览 匿名 2018-05-08 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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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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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这一问题可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手房买卖时,土地出让金由谁缴纳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买卖双方协商来决定。不过,一般都是买房者缴纳出让金
    全文
    14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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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的问题内容如下: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2、需要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房改房、单位房和超过70年产权的商品房。
    全文
    7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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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可以咨询什么部门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赔偿可以咨询什么部门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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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时,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
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且在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再者,关于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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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线检测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交通事故鉴定的相关成本,根据现行法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全额支付。
至于个人自行发出鉴定请求所需负担的费用,则需由个人自理。
依照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的涉及案件的物品,应在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完成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委托相关权威机构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同时明确鉴定完成的最晚时间限制。
此外,该鉴定费用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承担。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通常应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及物品,应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过检验与鉴定之后,再委托价格事务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其次,在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均应亲自到场参与,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出席(若无正当理由而未出席者,将被视为缺席处理)。
再次,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得出鉴定结论。
但如果情况特殊,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至十四个工作日。
最后,当事人若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表示反对,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并且在十个工作日内,等待重新鉴定结论的公布。
一旦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确认,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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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迁户口咨询哪里咨询?
常州迁户可以到当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咨询相关的政策,在迁户前需要了解清楚常州迁入户的条件以及手续,然后再去办理迁出手续,常州的迁户的办理流程是:①申请②提交材料③受理⑥审批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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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人赡养但有哥哥姐姐由谁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尊贵长者的手足拥有法定继承权,但仅作为法定次序继承之列。
此项权利的行使需在首位顺序继承人和首位顺序继承人离世后方可展开。
遗产的传承依照如下严谨而明确的先后顺序执行:
首位顺序继承人涵盖以下几类群体: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泛指婚姻中所生的子女、非婚姻所生的子女、领养的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则包含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领养的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异地补缴社保,医保不能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分年度补充:
若与所需积累1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差距不大,约为3年内,那么眼下您仍有机会逐年填充补足缺口,通常仅需支付相应的滞纳费用即可,届时在您退休之时依然能够享受符合规定的职工社保福利待遇。
2.转向居民社保系统:
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城镇职工社保以及城乡居民社保,其中新农合亦被归入居民社保范畴。
未能一次性补缴的社保实际上特指的是职工社保,而居民社保则允许进行一次性的补缴操作,尽管其所提供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
3.推迟退休年龄:
尽管这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若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行,对于社保缴费尚未达到要求的在职员工来说,无疑将面临更长的缴费期限。
然而,若缴费年限相差过大,此举未必适宜。
4.直接退出社保系统:
此乃迫不得已之选,一般情况下并不推荐采用。
因为一旦退出社保系统,您的生活将失去社保保障,所能获得的退款仅限于个人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而统筹账户的款项则无法退还。
此外,如欲购买其他类型的保险,保费可能会随年龄增长而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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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
咨询劳动合同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劳动局)去咨询或者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咨询也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去这里咨询,如果是需要仲裁的,申请之后会在五天之内受到是否接受仲裁的回复,如果仲裁机构受理了,那么就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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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司转让商标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标转让流程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
首先,双方必须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充分且明确的共识;
2.接下来,各缔约方将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以确保各项权利和义务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3.最终,双方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以便于商标局对其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正式公告之后,受让人才有权持有该商标并依法享有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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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律咨询哪些知识点比较好呢
1.没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就可以停车吗?2.禁止左转的路口可以掉头吗?3.饮酒后驾驶4.超载或超员5.使用伪造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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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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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咨询律师哪些问题会比较好呢?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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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环境公益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公益诉讼原告取得胜诉结果之时,所有相关的公益诉讼费用均应由被告方承担,其中涵盖了原告为推动公益诉讼事宜所支出的律师费。
同时,也提议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奖励基金,用以表彰及激励那些投身于公益诉讼领域的原告们。
(2)若原告未能赢得公益诉讼,那么公益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国家与原告方共同分担。
在这之中,国家负责承担因诉讼活动所引发的鉴定费用、勘查费用以及翻译费用等;
而原告方面则需要负担公益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案件受理费用。
至于律师费用的承担方法,可以通过地方性的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以及诉讼费用保险制度来进行分散化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当原告胜诉的时候,公益诉讼的诉讼费就由被告进行承担;如果原告败诉了的话,诉讼费用就由原告和国家一起承担。如果是有经济困难交不上诉讼费用的话可以申请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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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必须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事宜,该等减刑申请应由罪犯服刑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所提交的经过审核并予以赞同的减刑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最终裁决;
(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之罪犯的减刑以及假释事宜,同样需经由罪犯服刑地点所在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提交的经过审核并予以赞同的减刑及假释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最终裁决。
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存在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三)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与假释事宜,则应由罪犯服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到执行机关所提出的减刑与假释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最终裁决。
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存在特殊情况,亦可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原有的骨质增生出车祸压迫神经算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首先应当由交警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归属进行明确划分。
在责任清晰的情况下,你可以将对方以及他们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交强险保险公司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时,你有权直接与其联系。
而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同样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肇事方及其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同样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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