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限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时限和起止日子。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职责。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商定当事人两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肯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表面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两方口说无凭,难以搜罗证据,分清职责。
根据法律现在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几份的回答如上